饮酒四首 其二

宋登春 〔明代〕

福端吾不为,盛名岂敢居。列子老郑圃,何异凡民愚。

六用俱可废,一真良自如。百年此形容,泡影现斯须。

有生胡不乐,安有再来躯。箕踞竹林中,酌酒焚枯鱼。

宋登春

真定府新河人,字应元,号海翁,晚号鹅池生。少能诗,善画。嗜酒慕侠,能骑射。年三十,以妻子儿女五人皆死,弃家远游。晚居江陵,知府徐学谟甚敬礼之。后游石首受辱,遂披发为头陀,不知所终。一说于万历十七年离徐学谟家,泛舟钱塘,投江死。有《鹅池集》、《燕石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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